

2026年3月31日,张娣律师在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凭借精准的法律判断、高效的沟通技巧以及对无罪辩护的执着坚守,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的第14天,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商业合作引发刑事风险
本案当事人李总作为拥有优质商业资源的经营者,在与“有钱赚”公司合作期间,双方达成合意:由李总负责寻找商业合作机会并利用自身资源向某知名企业投标。为此,“有钱赚”公司向李总个人账户转账人民币xxx万元作为项目运作资金。
然而,在后续的投标过程中,因“有钱赚”公司自身资质不符合招标方的硬性要求,导致项目未能中标。时隔一年后,“有钱赚”公司以“被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李总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原本普通的商业合作纠纷,因一纸控告骤然升级为刑事案件,李总面临着失去人身自由甚至被定罪量刑的巨大风险。
案发后,李总家属委托张娣律师介入。
首次会见,精准研判:
接受委托后,张娣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总。在会见中,张娣律师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了解公安机关在前期讯问中的具体问题,通过问话逻辑反向推演警方的侦查方向与取证重点。通过首次会见,张娣律师初步判断,本案本质上是因商业合作失败引发的经济纠纷,李总在合作过程中既无虚构事实的行为,亦无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抓住移送节点,二次会见:
刑事拘留后的第7天,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逮捕。这是辩护工作的生死时速。张娣律师再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总,重点了解检察官在提审时关切的案件要点。通过梳理检察官的提问逻辑,张娣律师精准捕捉到了检方可能关注的疑点,为后续撰写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书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掌握案件全貌后,张娣律师迅速展开了辩护攻势:
1. 构建“无罪”证据体系
张娣律师深知,要说服检察官不批捕,不能仅靠口头陈述。律师团队连夜整理并提交了多份对李总有利的关键证据,证明李总在整个合作过程中无任何虚构、隐瞒及欺骗行为,确实有协调、沟通行为并付出努力。
2. 提交核心法律文书
张娣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及《建议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在文书中,张律师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入手,逐一驳斥。
3. 与检方建立有效沟通
检察官在接手案件后,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素养。张娣律师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在电话中,双方就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即“请托型诈骗”构罪要件进行了深入交换意见。张娣律师通过清晰的法理分析与事实梳理,逐步强化了检察官对于“民事纠纷不宜刑事化处理”的内心确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家属面临着一个极其艰难的抉择:是否通过“退赃退赔”来换取取保候审?
许多人在面临刑事追诉时,往往会因恐惧而选择“花钱消灾”,试图通过退赃来获取谅解书。
张娣律师向家属分析指出:退赃退赔的前提是存在“赃款”,即承认犯罪事实。如果李总本身无罪,其个人又坚持作无罪辩护,那么所谓的“退赃”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另外,要考虑如果“退赃”,是否会被别有用心的商业竞争对手利用,“坐实”了李总的犯罪行为,从而在商业竞争中将其“踢出局”。在充分沟通后,当事人及家属最终坚持“不退赃”,坚持无罪底线。
在张娣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后的第14天,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办案机关认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公安机关为李总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在经历了14天的羁押后,李总终于走出看守所,与焦急等待的家人团聚。
案件价值与律师思考
本案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当事人获得了人身自由,更在于通过专业辩护,在侦查阶段就将案件“拦截”在了刑事程序之外,避免了一个无罪之人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中蒙受不白之冤。
·敏锐的节点把控: 精准抓住单人单案刑事拘留“7+7”中的关键时间点,将辩护重心前移至批捕环节。
·深度的检律互动: 将“对抗”转化为“沟通”,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与证据梳理,帮助检察官全面审视案件,体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对“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共识。
·坚定的战略定力: 在面对“退赃换自由”的普遍思维定势时,律师能够基于对案件事实的无罪判断,敢于坚持“不退赃”,顶住压力为当事人争取了最纯粹的无罪结果。
在遭遇刑事控告时,尤其是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当事人的“第一反应”至关重要。一旦被刑事拘留,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刑事辩护的黄金期,往往就在那短短的14天抑或37天之内。专业的律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解读者,更是当事人自由与尊严的守护者。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李总”、“有钱赚”公司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律师简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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