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
招标项目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005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 2026-03-17 09:00:00 至 2026-04-06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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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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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思乐、林俊明、韩旭彤、林思燊、胡中浩、陈瀚林、张辰、邹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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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详细公告内容
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标段编号:2412-440307-04-05-909248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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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坪地街道、宝龙街道、龙岗街道)EPC:(一)设计部分:各专业和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专业工程、临时工程等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承包人应当采取限额设计,且确保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且满足初步设计图纸的建设标准。承包人的设计人和施工总承包应密切配合,因施工图预算超过概批金额或施工图建设标准低于概算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建设标准的,承包人内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二)采购部分: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品牌的选定须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报审确认后采购。(三)施工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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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设计、采购、施工)等。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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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①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还应具备个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专业负责人。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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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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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附件9: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提示-坪地.pdf |
柴艳彬:1369362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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