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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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见习记者覃仕林
深圳个人破产迎来标志性进展。7月19日中午,随着法院工作人员将裁定书送到了深圳市民梁某某的手上,实施不到半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简称:个破条例),“首案”正式出炉。该个破案件中,35岁的梁某某创业失败负债约75万,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其个人重整计划并终结其个人破产程序,随着裁定书的正式送达,意味着个破条例施行以来,深圳中院正式审结首宗个破案件,也是第一宗裁定批准个人重整计划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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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创业失败申请破产,深圳中院裁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