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竞赛器材
限公路自行车,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4)比赛检录
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赛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比赛成绩不计入排名。
(5)发令及出发顺序
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6)比赛计时
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7)竞赛规则
1️⃣比赛分为资格赛和决赛两轮竞赛;
2️⃣竞赛组资格赛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ABC组,每组上限为30人;
3️⃣每小组到达终点排名前10名直接晋级决赛。
4️⃣资格赛骑行3圈,裁判有权对本组的明显落后的选手执行关门。
5️⃣总决赛骑行5圈,裁判有权对冲刺圈末位明显落后选手执行关门。(选手按照关门时间倒序排名,奖励不变)。第1-3圈为中立骑行圈,2-4-5圈为冲刺圈,前五名获得对应的5-4-3-2-1积分,最后一圈前五名通过的运动员分数翻倍,获得10-8-6-4-2积分。如下图
6️⃣决赛最终名次先依照选手所获得的冲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未获得积分的选手依据终点先后顺序排名。如分数相同,则按照选手通过终点顺序进行排名。
7️⃣运动员超越时,必须后轮完全超过对方前轮才能变道。终点前300米不得蛇行、随意变道,恶意阻拦他人行进路线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8️⃣关于大众组:
骑行3圈,不限车型(禁止死飞、固齿参赛),不设奖励。
(9)其他
1、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危险行为;
2、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3、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策划推广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4、报名成功名单公布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恕不退回报名费,且参赛名额无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