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截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指定邮箱:1324600579@qq.com,
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3.报名材料
(1)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提供:健康证、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附件2)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1.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面试成绩85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5天。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幼儿园无续聘需求,合同自动终止,不再另行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