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前身是拥有千年建制历史的宝安县,从边陲农业县蜕变为现代化都市的起点,正是 1979 年宝安县撤县改设深圳市的关键变革。这一行政区划调整,并非简单的名称更替,而是中国改革开放战略在华南地区落地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基于地缘优势、发展需求与时代使命作出的重大决策,完整见证了一座城市从县域建制走向对外开放前沿的历史跨越。
宝安县的历史源远流长,自东晋咸和六年(公元 331 年)置县以来,历经千年沿革,始终是岭南沿海的重要县域。新中国成立后,宝安县隶属惠阳地区管辖,1953 年,因广九铁路通车带来的交通与商贸优势,宝安县政府从南头迁至深圳镇,深圳镇自此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为后续以 “深圳” 命名建市埋下了伏笔。彼时的宝安县,是典型的南方农业县,毗邻香港的独特区位,在计划经济年代未被充分激活,却也为后续对外开放埋下了先天优势。

20 世纪 70 年代末,中国迎来历史转折的关键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国家开始探索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路径。毗邻港澳的宝安县,凭借与香港一河之隔的地缘优势,成为中央与广东省谋划对外开放的首选区域。1978 年 1 月,国务院联合工作组专程前往宝安县,专题调研建立外贸出口基地的可行性;同年 5 月,调研组完成《港澳经济考察报告》,明确提出将宝安县建设成为商品出口基地的战略构想,这一报告成为宝安县撤县改市的重要政策依据。
在中央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广东省与惠阳地区迅速启动宝安县建制调整的筹备工作。1978 年 8 月,惠阳地委向广东省委正式上报《关于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的请求报告》,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 “深圳市” 的名称,报告提出将宝安县改为省辖市,核心考量是深圳口岸早已闻名海内外,相较于 “宝安” 更具国际辨识度,更适合承担对外开放窗口的使命。这一建议得到广东省委的高度重视,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深入宝安县调研,实地考察当地生产、边防与民生情况,坚定了将宝安县升级为市、打造对外开放前沿的决心。
1978 年 10 月 18 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宝安县建制调整与建设规划,会议最初拟定将宝安县改设为 “宝安市”,但在后续论证中,“深圳” 的名称优势愈发凸显。一方面,深圳镇作为县城所在地,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区域核心,广九铁路深圳站是连接内地与香港的重要枢纽,“深圳” 的知名度远高于 “宝安”;另一方面,中央层面在谋划对外开放布局时,也明确使用 “深圳” 这一名称,更契合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定位。此后,宝安县革委会根据省委指示,于 1978 年 11 月 25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9 日三次向惠阳地区革委会与广东省革委会呈报报告,反复论证 “定名为深圳市” 的合理性,明确提出 “必须把全县所辖范围改为市,名称叫深圳为好,因为深圳口岸全世界早已闻名”,最终 “深圳市” 的名称得到省委与中央的认可。
1979 年 1 月 23 日,中共广东省委正式发布《关于设立深圳市的决定》(粤字〔1979〕3 号),明确宣布撤销宝安县建制,以宝安县原行政区域为深圳市行政区域,设立深圳市为省辖市,实行广东省委与惠阳地委双重领导,同时成立中共深圳市委,任命张勋甫为市委书记,方苞为市委副书记。这一决定标志着宝安县撤县改市的工作进入实质执行阶段,虽然此时尚未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但广东省已内部启动建制调整、机构组建、人员调配等各项工作,为深圳市的正式成立筑牢基础。
在省委部署推进的同时,广东省正式向国务院呈报宝安县撤县改市的专项报告,请求中央批复同意。1979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以国发〔1979〕63 号文件正式批复《关于广东省设置深圳市的批复》,明确同意 “将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域,市革命委员会驻深圳镇”。这一批复的下达,标志着深圳市正式完成法定建制调整,千年宝安县的历史建制就此落幕,深圳市作为全新的行政区划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批设立的省辖市之一。
国务院批复下达后,深圳市迅速完成机构组建与职能划转工作。1979 年 3 月 22 日,宝安县正式完成撤县设市的各项交接工作,原宝安县各级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乡镇公社整体划归深圳市管辖,深圳市革命委员会正式挂牌办公,全面履行城市管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项职能。建市之初,深圳市延续宝安县的行政区域范围,下辖深圳镇、南头、蛇口、大鹏、龙岗、龙华等乡镇公社,总面积约 2000 平方公里,人口不足 3 万,仍是一座边陲小城,但行政建制的升级,为其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
宝安县撤县设市的变革,核心是为了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打造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与新型边防城市。建市伊始,深圳市委、市政府便围绕“发展外向型经济、对接港澳市场” 的核心目标,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1979 年 3 月 6 日,即国务院批复次日,深圳市委发布《关于发展边防经济的若干规定》,鼓励发展农村商品基地、开展补偿贸易,吸引港澳资金、技术与设备进入;同年,蛇口工业区启动建设,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 “试验田”,“开山第一炮” 炸响了市场化改革的先声;“三来一补” 企业在深圳遍地开花,成为推动经济起步的核心动力,昔日的农业县开始快速向工业城市转型。
从行政体制来看,宝安县撤县设市实现了从县域管理到城市管理的跨越,管理权限、资源配置、发展定位全面升级。1979 年 11 月 26 日,广东省委下发通知,将深圳市升格为地区一级省辖市,由广东省委直接领导,彻底脱离惠阳地区管辖,行政级别与管理自主权大幅提升,为后续经济特区的设立奠定了体制基础。1980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市自此肩负起经济特区的特殊使命,从撤县设市的起步阶段,迈入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快速发展轨道。
1981 年 10 月,为优化城市管理与区域发展,深圳市恢复宝安县建制,管辖原宝安县农村区域,深圳市直管市区,形成 “市管县” 的行政格局,直至后续撤县设区,完成城市化的全面整合。这一调整,是深圳建市后适应发展需求的优化完善,而 1979 年宝安县撤县设市的核心变革,始终是深圳城市发展的历史起点。
回望宝安县撤县设深圳市的完整经过,从 1978 年调研谋划、文件起草,到 1979 年省委决定、国务院批复,再到机构组建、全面履职,每一步都紧扣国家改革开放的时代脉搏。这一变革,打破了传统县域发展的局限,赋予了深圳对外开放窗口的历史使命,让这片毗邻香港的土地,从默默无闻的农业县,变成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支点。它不是简单的行政区划更名,而是中国改革开放在华南地区的具体实践,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探索,更是一座城市奇迹崛起的开端。
从千年宝安到深圳建市,这场变革承载着国家的期待、时代的使命与人民的期盼。宝安县撤县设市的历史进程,清晰勾勒出中国改革开放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的完整路径,见证了一座城市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兴的传奇历程,也成为中国县域城市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经典范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