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1.请有意向者于2026年3月10日下午17:00点前将报名材料(带个人照片)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合并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gtrcy2@lg.gov.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562010(9:00-12:00,15:00-17:00)。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秋港花园西区5栋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初审后,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材料初审结果,请报考者及时留意,并按要求回复。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人才公寓第一幼儿园,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方式:自我介绍(2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
4.面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面试者。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持有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的《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不需参加体检。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