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城市更新搞了这么多年,不少项目因为开发成本高、审批流程繁,一直拆不动、建不快。这次松绑,一方面是给开发商减负,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空间,让大家更愿意参与旧改,把那些停滞的项目激活;另一方面,政府守住了公共配套的底线,保障房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建,不会让民生需求受影响。
对咱们普通人来说,这也是好事:旧改项目推进快了,市场上的商品房供给会变多,选择也更多;而保障房由政府统筹建设,刚需群体的住房需求也能稳稳保障。
3月16日新规就正式落地了,这波调整直接给深圳城市更新按下“加速键”,既能让城市的存量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也能在保障民生的同时,让市场更有活力,对深圳的城市发展来说,妥妥的双赢!
通知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1 浏览次数:2176
深建规〔2026〕3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工作,稳妥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核定土地移交率。未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或适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深规划资源规〔2025〕5号)第(九)项,运用“清调供”手段盘活并重新编制规划的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统称未完成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相关要求,在满足交通、教育等配套设施服务能力的前提下,征求辖区政府(含大鹏管委会,下同)、前海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可调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法定图则要求,合理核定土地移交率,具体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研究确定,不再履行计划调整程序。城市更新单元实际土地移交用地面积应不小于基准土地移交用地面积。
二、优化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按原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未完成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取消保障性住房奖励容积,原则上可不配建保障性住房。市相关主管部门、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应通过新增建设、存量房屋盘活、多元收购等各种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要求。《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深建规〔2025〕11号)中旧工业区改保障性住房项目不适用此条款。
三、允许“清调供”项目局部调整规划。运用“清调供”手段盘活的城市更新项目局部调整规划部分按照本通知执行,并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相关要求,其中土地移交率按照城市更新单元整体予以核算;未调整部分按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执行。
四、统筹各方力量推动项目实施。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应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债权人、物业权利人合理调整预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信贷服务、并购贷款等途径,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项目。
五、本通知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关注我,加小编微信:GB-ThreeBears,进入免费技术交流群,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