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15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报名系统,报名网址如下:
https://bm.gd-pa.cn/dzsys/szft
进行注册报名,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须提供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详细证明所任教的学段学科、班主任等工作经历及相关工作年月);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含荣誉表彰、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管理业绩等);
(7)知情同意书(附件3)(本人签名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人员入围业务考核。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相应选聘岗位。线上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福田教育网站(https://www.szftedu.cn)发布入围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公告。
福田区教育局在业务考核前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公告及岗位条件的,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业务考核
时间、地点、方式和注意事项:具体见考核通知书。
在业务考核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福田区教育局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无业务考核成绩合格人员,取消本次相应选聘岗位。
选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福田教育网站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福田区教育局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学校按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业务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