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六)现役军人;
(七)有违反《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法规中关于师德师风行为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