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戳蓝色字关注我们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位于东莞市中堂镇的富盈公馆幼儿园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该园食堂因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香蕉”,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54斤已作为餐后水果被食用完毕!
东莞市中堂富盈公馆幼儿园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于2018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钟春景。
经查明,当事人(即幼儿园)食堂经营的食品 “香蕉”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吡虫啉是一种常见农药,其残留量超标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调查显示,幼儿园食堂于2025年3月27日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香蕉”60斤。其中,6斤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剩余的54斤已作为餐后水果被食用完毕。由于产品已全部消耗,故无需发出召回公示。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幼儿园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此次处罚事件再次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食堂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是绝对不可触碰的红线。
尽管涉事幼儿园食堂被认定为非盈利性质,且货值金额不高,但监管部门依然依法作出了处罚,体现了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零容忍”的监管态度。
对于家长和社会而言,此事件也提醒各方需持续关注和监督校园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祖国未来需要大家一起去呵护,共同监督,共同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东莞幼儿园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并非个例,望牛墩一幼儿园也被处罚过。
日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望牛墩金宝宝幼儿园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22-3号),经查明,该幼儿园食堂主要为园内教职工及学生提供就餐。食堂存储间准备使用的一桶(50千克)“金苹果香丝苗米(大米)”有肉眼可见的虫在蠕动,存在霉变生虫现象,当事人行为构成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5日购进同批次大米4袋(净含量25千克/袋),购进后分装于两桶,其中一桶已使用完毕且无异常,另一桶未使用的大米出现霉变生虫。该问题大米库存共计50千克,进货价为5元/千克,货值金额250元,无违法所得。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07月29日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
当事人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5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07月29日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望牛墩金宝宝幼儿园作出如下处罚:罚款500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公示截至期为2028年10月23日。
如何获取更多信息?快快扫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