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建设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圳大学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5名(含预录取人选不超过3人)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工作经历要求: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本专业方向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三)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考试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
(四)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三)的要求。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若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须至少进入“ARWU、QS、THE、USNEWS”四大排行榜中的两个)的申请者外,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为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正式发表(或已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申请者本人应当是作者署名前两位的作者,申请者本人若是第二作者,其研究生导师应当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均可作为学术成果进行申请;
(2)成果为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则申请人应为第一著作人(或导师为第一著作人,申请人为第二著作人);
(3)成果为获奖的,学科竞赛类获奖学生应以排名第一获得与学科相关的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研类获奖,应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排名前八)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六)或获市级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网上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23:59。
2.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申请者须在2026年3月5日:23:59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并按下述顺序添加目录并整理、装订成册,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唐国良老师处(具体地址见联系方式),快递文件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为保证材料齐全,未整理或未装订材料恕不受理。
电子版材料:申请者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含目录)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到jspx@sz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标注为“姓名+申请深圳大学XX专业博士”。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同时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英文学术论文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
教育学部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由教育学部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教育学部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教育学部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教育学部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教育学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考核
教育学部组织专家进行复试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考生,并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考核总分500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面试方式一般为现场面试。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
5.2026年3月底(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教育学部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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