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企业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内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组项目需在获奖后一年内,申报奖励前在龙华区依法注册企业,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参赛项目应为此新注册企业的主营项目之一,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亦归属此新注册企业;
(二)在上年度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赛事(国际级、国家级、省市级、区级(仅适用通过龙华赛区参赛并获奖的项目))中获得前三等次;
(三)同一主体因同一事由享受过任何区级(含)以上政策扶持奖励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四)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情形。
资助标准:
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100、80、60万元的奖励;
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80、60、50万元的奖励;
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30、20万元的奖励(仅适用通过龙华赛区参赛并获奖的项目)。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重复资助)。
受理项目及时间:
受理项目:参加2024年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前三等次的项目;
受理期限:2026年1月28日9:00至2026年3月13日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