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不做学位要求。
2.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具有教育系列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研究生学段对应的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或所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详见《附件4.2026年春季学期大岭山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须提供大学课程成绩单,由招聘单位审定。
4.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报考相应层次或低层次教师岗位。
5.报考特聘教师岗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在我镇公办中小学任教满1年且考核优秀(不含劳务派遣教师和短期顶岗教师);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已取得相应学科的中级教师职称。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