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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介绍
广州市南武中学建校于1905年3月,既是海珠区最古老的一所中学,也是广州市历史最悠久的名校之一,被誉为“海珠文明的摇篮”。发展至今是广州市社会知名度高、口碑好的海珠区公办完全中学。学校校本部坐落于珠江南岸,千年古刹海幢寺对面,杏园校区位于江南西路杏园大街,岭画校区位于江南西路玫瑰二街。
我校2025学年第二学期因工作需要,三校区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语文、数学、物理、历史、地理、心理等学科教师7人。
详情如下:
1.具有报考所需学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2.职位表及简历发送邮箱地址
校区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简历发送 | 简历主题 |
校本部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1900241723@qq.com | 邮件主题: 张三+应聘高中语文教师简历 |
高中历史教师 | 1 | 690620531@qq.com | ||
高中物理教师兼实验员 | 1 | 34678573@qq.com |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250842062@qq.com | ||
高中心理教师 | 1 | 690620531@qq.com | ||
岭画校区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66357649@qq.com | |
杏园校区 | 初中地理教师 | 1 | 1098524871@qq.com |
待遇面议,合则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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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介绍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代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人员类别 | 人数 | 学历 | 岗位类型及专业要求 | 报名条件及要求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2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 | 岗位类型:生态环境应急工作辅助岗 专业要求: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 | 1.年龄18-38周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长期稳定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勤及24小时在岗值班(夜间值班)。 5.具备2年以上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经历优先(社会人员)。 |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应填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对照《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详见附件2)中所列材料要求,持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居住证(如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提交材料。若具备2年以上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经历,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3.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1楼报告厅。
4.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者列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另行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三)体检。
组织拟招聘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1.由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取消资格。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或致使相关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或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及招用,已招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不宜招用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19379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原始链接:https://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10655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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