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2月2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原途径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环节考核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时间:2026年2月9日9:00—11:00。
地点: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33号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