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体育相关专业,党员优先;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无不适合所担任岗位职务的疾病;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
(4)有相关岗位教学经验,能独立完成幼儿日常体育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和组织幼儿开展体育活动。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