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素养: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责任心强,耐心细致、亲和力佳,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校医岗位工作。
2.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
3.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需承诺入职后1年内取得对应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能适应校园工作节奏,有中小学校医工作经验者优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能力要求:熟悉中小学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掌握基础急救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完成数据统计、台账整理、材料上报等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6.其他要求: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政审合格,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岗位,认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