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水客走私二手手机案,据称有200人左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海关缉私局如何认定涉案数量和偷逃税额?
一、涉案数量的认定
水客走私案通常采用“蚂蚁搬家”方式,由多名水客分散携带手机入境,再由境内人员统一收集销售。在数量认定上,办案机关通常遵循以下规则:对于水客实际携带被查获的现货,以现场查扣的数量为准;对于已经销售或无法追回的部分,办案机关往往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查获的账本、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物流单据等书证进行核查比对,通过审计方式综合认定走私数量。
二、偷逃税额的计核
偷逃税额的计核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8号)。
计税价格以涉案手机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即水客或货主在香港的实际采购价格。如果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海关会依次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税率方面,二手手机属于应当缴纳税款的普通货物,适用0%关税、13%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深圳司法实践的特别规则
如果连价格、数量等计税基本要素都无法查明,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有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将涉案的“带工费”“带货费”直接认定为偷逃税额。其逻辑在于:行为人通过水客带货方式走私,支付的带工费低于正常应缴税额,否则就没有走私的必要(即“不合法行为不会以高于合法成本的方式实施”)。因此,在计税基础要素缺失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以查实的带工费金额作为偷逃税额的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