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体上争取。双方当事人在上述问题上争议较大,经过我方律师团队的诉讼方案论证,与客户公司法务、业务、财务等多部门密切沟通、合作,以及细致的举证、论证工作,历经多次庭审交锋,两级法院法官基本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
2.程序上追赶。对方当事人起诉在先,我方当事人另诉在后。受宏观经济及房地产调控等影响,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判决能力堪忧。若对方原告案件(以下简称“对方案件”)先判决、先执行,我方原告案件(以下简称“我方案件”)后判决、后执行,较大可能出现我方已被执行,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普通债权比例受偿,无法足额执行。而我方案件立案较对方案件晚近3个月。如何让我方案件一审、二审判决不晚太久,对律师团队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为此,我方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
(1)尽力推动我方案件尽快开庭、判决;
(2)对方案件主审法官起初认为该案不需要进行审计即可作出判决,经我方律师团队反复沟通、争取,两案法官均决定审计。这决定了两案同时审计,对方案件一审判决不会早于我方案件太多。后对方案件一审判决仅早我方案件1个月。
(3)在律师团队的积极推动下,我方案件一审判决虽晚1个月,但二审更早转正式立案、二审开庭、判决,反超对方案件近4个月取得生效判决。
我方案件从一审立案较对方案件晚近3个月,到最终反超对方案件近4个月取得生效判决。前后近7个月的反超在诉讼实务中极为罕见,可见我方律师团队在全案代理中的目标管理能力与强大的执行力。而强大的执行力来自律师团队对案件的高度责任感,对案件的每周跟进,以及对两级法院当时的诉前调、判后调、移卷、立案、排期等程序的专业运用。
依托程序策略的全面落地,我方胜诉判决率先完成全部强制执行、款项全额到位;时隔近一月后,对方二审判决书才完成送达,客户担忧的债权无法足额受偿的重大风险完全解除,实现实体胜诉及债权全额兑现双重目标。
本案凭借精细化、全流程一体化代理方案,已在2025年获得客户公司的嘉奖,此次入选2025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参考案例,也代表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对该案件办理质量和典型价值的高度认可。
李奔科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承“将每个案件打造成作品”的理念,持续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严谨、高效落地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