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月小结工作机制,成立攻坚先锋队,抽调骨干安检员开展专项检查。
召开专项治理宣贯会,全面梳理辖区涉客船舶监管痛点难点,制定工作目标、重点整治清单、分阶段实施步骤,统一执法裁量标准、明确各岗位职责。行动以来,安检客运船舶231艘次,排查船图不一致、设备、结构、操作类安全隐患194项,企业管理类问题44项,全部登记造册纳入整改台账。
围绕隐患排查重点,开展航运企业及经营主体安全隐患、涉客船舶安全隐患排查专题培训;聚焦船舶本质安全,开展涉客船舶结构、稳性、密性和船用产品检验专项培训。
定期下沉现场前沿、航运公司开展督导,针对零缺陷船舶进行检查后评估、执法记录仪回溯、“四不两直”检查,防范执法走过场。对整治推进缓慢、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岗位及时提醒谈话,以内部督导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