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考核评价
专职教师岗位(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资格初审合格的,组织业绩考核评价,主要考察本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和专业能力,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科研、专业水平、项目成果等方面业绩,对照岗位标准考核专业能力与履职条件,结合综合表现评价个人素养与发展潜力。
(二)笔试
行政教辅岗位(不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业绩考核评价、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在招聘平台中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招聘平台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专业教师岗采取结构化问答+说课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问答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项目研究方法、未来规划和考核指标达成等方面。说课主要考察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课堂组织等方面,其中结构化问答不超过10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
行政教辅岗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认知与态度、行政素养、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问答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应聘者。
(四)综合成绩组成及公示
专职教师岗综合成绩=业绩考核评价30%+面试成绩70%(结构化问答40%+说课30%);行政教辅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业绩考核评价)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考生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1.笔试(含业绩考核评价)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