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人员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港澳台和外籍职工;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之外单位的职工。
3️⃣与企业等强制缴存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度
相关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应当按照约定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计算公式:
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执行上下限标准,每个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仅可调整1次。
🏠缴存基数上限:44265元
🏠缴存基数下限(分两类)
💡 规则说明: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深圳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24%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存比例
每个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可以调整一次缴存比例。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定位至深圳,进入“市民中心”→“公积金”。
第二步:下滑找到“缴存及转移”-“灵活就业缴存”,然后点击“使用服务”
第三步:然后点击“申请开户”,按提示填写缴存基数(2360元至44265元之间)、缴存比例(10%-24%)、缴存日等信息。设置密码并完成身份验证,即可开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