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6年6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1692名(执法勤务类404名、一般勤务类1288名)
文职辅警31名(技术文职类3名、一般文职类28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6年6月24日及以前出生),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其中,最高年龄为30周岁,是指1995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35周岁,是指1990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是指1980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
1.应聘勤务辅警中的执法勤务类职位和文职辅警中的技术文职类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勤务辅警中的一般勤务类职位和文职辅警中的一般文职类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的,可以为高中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具有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依照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