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对活动承办者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或必须具有政府颁发的承办活动资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活动的主题、内容要健康,具有教育意义,确保每个学生都参与每一项活动。
2.要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基地,自营基地优先,基地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为自己公司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且须为每位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要求购买学生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医疗险不少于10万元,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4.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须提供《履约评价表》或《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回访反馈表》及加盖公章的合同)
5.要有本公司在职并符合活动要求的带队老师,教官和带队经验丰富的老师优先安排。学生与随队管理教师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5:1 配备带队教师。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26年5或者6月的)、无犯罪证明、退伍证、红十字会救护员证等相关证件。
6.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车辆人员配置情况(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无犯罪证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租用车辆相关资料(车辆行驶证及经营范围、司机驾驶证,“五不租”落实情况等)、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课程内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功案例(提供真实有效合同或带承办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等)。严格遵守“五不租”制度(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7.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活动期间确保学生就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活动承办单位负全责。供餐公司资质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提供相关场地图片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地址须与基地营业执照地址一致,以提供的市监局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2)承办方、供餐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供餐单位为单位食堂的,师生用餐人数不得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证》标注的最大就餐人数。基地食堂具备卫生部门出具餐厅卫生等级证明(可视化标准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8. 活动期间每300人配备1名医护人员。
9.投标人负责交接、出发、到站、活动、返校等各个环节,负责活动的老师必须有序组织好我校师生进行活动,保障每个环节中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活动安全,平安有序。
10.车费、餐费、门票费、服务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都要有明细罗列。
11.针对本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公司需制定全面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若活动中发生不可预测事情,由活动承办方负责处理。
12.与学校签订活动合同的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不能与其他公司联合投标。
请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异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