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修汉史,重察宦心,辨忠佞、明纪纲,录罪迹以戒百僚。今循《汉书》列传笔法,稽时序、核官阶、录罪状,作此篇,昭特区吏治之戒,明国法无赦之旨。
戴北方,粤惠州惠阳人,丙辰岁公元一九五六年八月诞。秉特区开创之世,逢岭南改制之年,出身庶氓,少历耕劳。癸丑公元一九七三年八月,年十七,入惠州西湖管委会为下乡知青,稼穑劳作,历四载风尘,谙底层民生之苦。
乙卯公元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归附中国共产党,立为公履职、守廉奉公之誓,初心初立,素志尚淳。丁巳公元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考入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脱农籍、修儒业,庚申公元一九八〇年学成留校,任校辅导员、团总支书记,育人治学,为时所称。
壬戌公元一九八二年,特区拓土,百务初创,北方辞教职,入深圳市共青团委员会为干事,自此扎根鹏城,四十余年未离粤南之地。宦途循序迁擢,甲子至辛未年间,累迁市直团工委副书记、团市委组织部长、团市委副书记,辛未公元一九九一年冬,擢深圳市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主一域青年教化,敦风气、育后进,履职数载,声望渐起。
壬申公元一九九二年十二月,转任龙岗区委副书记,始临县域治政,抚民生、理乡务。乙亥公元一九九五年五月,调任深圳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侧身议政中枢;同年入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工商管理,丁丑公元一九九七年结业,获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仕学兼修,仕途益稳。
戊寅公元一九九八年二月,盐田设区,辟滨海港区,北方受命为首任区委书记,六月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主盐田政务五载,筑港口、兴工贸、建城廓,助力滨海片区成型,有功于特区基建。
癸未公元二〇〇三年二月,迁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掌文宣舆论,掌一城教化导向;七月调任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居市府枢要,掌政令文书、机要统筹,典掌机要七载,近身辅政,权重事繁。庚寅公元二〇一〇年六月,改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市委党校校长,专司铨选、核定僚吏进退,手握选人用人之权,为仕途权柄鼎盛之期。
壬辰公元二〇一二年十二月,擢深圳市委副书记,协理市域大政,统筹党务民生,位列市府副贰。乙未公元二〇一五年六月,拜深圳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晋正厅级,兼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列席国议,联通港澳台商事政务,位尊望重。庚子公元二〇二〇年九月,年届六十四,依规卸任,退居休养,朝野皆谓其功成身退,可安度暮年,殊不知贪垢积年,法网已候。
乙巳公元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戴北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依规接受审查调查,退休五载,一朝案发,岭南宦场震动。丙午公元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经中共中央批准,纪委监委核查定谳,罪状昭布天下。
稽其罪由,根在心术崩坏,节节失守。其一,悖政治之纲,背党忘本。少时入党,誓守赤诚,身居高位则消解信仰,背弃初心。组织核查之际,隐匿罪证、串供避责,百计对抗审查,外存忠直之貌,内怀奸伪之心,为政坛两面之徒,违君臣对党笃诚之大义。《汉书·五行志》云:“心不正,则行不端,行不端,则罪必至。”此乃败亡之始。
其二,蔑八项新规,耽于奢靡。自十八大肃风正纪以来,朝廷屡禁馈赠、严戒私宴,政令昭昭,三令五申。北方漠视规制,私受商贾贵重礼品,频赴私人宴请,沉湎宴乐,贪恋馈财,顶风破纪,四风之弊缠身。
其三,乱组织法度,私弄铨衡。执掌市委组织要务之时,罔顾德才用人之制,背弃公道选人之本,徇人情、受请托,于干部选拔任用之中,私相授惠,为他人谋岗位职级,紊乱特区吏治秩序,败坏选人公心。《汉官仪》有言:“铨选为公,不可徇私,私则贤愚倒置,吏治倾颓。”
其四,破廉洁底线,荫亲谋私。公权为公器,非一族私产,北方倚仗历任职务威势,为亲属营商从业打通便利,借特区项目、商事资源谋家族私利;又家风颓堕,疏于管束家人,纵容亲属倚官牟利,失齐家修身之要,酿成裙带贪腐之弊。
其五,触国家刑律,权钱交易。深耕鹏城数十载,熟稔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港区项目诸事,利用职权便利,为市场主体大开方便之门,以此换取巨额财物,贪黩无度。且十八大之后,反腐高压日盛,仍怙恶不悛,不收敛、不收手,情节尤劣,影响极坏。
综其所犯,四纪尽毁:政治纪律不忠,组织纪律不公,廉洁纪律不洁,生活纪律不修。违纪兼涉职务违法,坐实受贿重罪,罪证确凿,无可矜恕。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报请党中央批准,定四项处置:一、开除党籍,除名党员队伍;二、依规取消全部离退休公职待遇,褫夺宦途余荣;三、全额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分毫归公;四、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依法治罪。
史臣论曰:特区四十余年,沐改革春风,聚四海财资,为官者临财易惑,处权易骄。北方起知青寒微,历教职、团务、区政、枢要、组织、政协六阶仕途,党国委以重任,授以权柄,本当守土奉公,护特区清朗风气。究其覆灭根源,非境遇诱之,乃本心自溃:一曰信仰空心,无立身之根,富贵即移志;二曰敬畏全无,无纪法之惧,掌权即妄为;三曰修身怠惰,无齐家之规,亲眷即掣肘。汉世吏治,重慎独、重家风、重守规,古来高官落马,未有非自腐而败者。
世俗有言,退休即安,今观此案,谬矣。反腐无在职退休之分,执纪无职级高低之别,半生宦绩,难抵一念贪私;一世功名,尽毁方寸私欲。身居特区要职者,当鉴此案:公权不可私用,规矩不可轻违,初心不可遗忘,家风不可放任。居繁华之地,更守清冷之心;掌万民之权,常怀敬畏之念。
赞曰:
半生鹏土沐恩光,曾掌铨衡辅一方。
心弃初心趋货利,身违国法坠贪荒。
齐家无术门风坏,对党虚诚诡计藏。
莫道辞官身事了,天纲昭昭不饶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