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构建一个经得起严格逻辑检验的分析框架,用以理解在货币长期扩张背景下,不动产市场——尤其是具有极高供需结构性矛盾的市场——的价格形成与估值锚定机制。本文将论证,在传统基于收入的估值指标失灵的背景下,需要引入"结构性稀缺压力测试"这一概念,以确立价值下限的参考锚点。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提出一套可用于事前验证的实证检验方法,对锚点的有效性进行独立核查,并严格界定其成立的前提条件与失效阈值。
一、 名义价格的系统性推力与地区分化
现代信用货币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货币总量的长期增长。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验数据表明,广义货币供应量(如M2)呈现不可逆的扩张趋势。这一宏观背景构成了所有以该货币计价的核心资产名义价格的系统性推力。
其传导逻辑是清晰的:
· 大前提:如果货币总量持续增加,且资产以该货币计价,则该资产的名义价格面临持续的向上压力。
· 小前提:核心城市的不动产是以本国货币计价的主要资产类别和信贷抵押品。
· 结论:因此,不动产名义价格面临长期且系统性的向上推力。
然而,此推力在不同地区的效力存在根本性差异,必然导致价格分化。原因在于不动产的物理本质——不可移动性。这一属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高度本地化、相互分割的市场,无法通过跨区域套利来抹平供需错配。
因此,任何地区房价的最终走向,都由宏观货币推力与微观本地供需结构这两个力量共同决定。宏观货币之水,会不同程度地流向各个资产池,但只有在那些本地供需结构健康(即供应有序、需求旺盛)的地区,货币推力才能有效转化为名义价格的长期上涨趋势。脱离了本地供需的约束,将宏观货币逻辑直接等同于"所有地区房价永远上涨",是典型的分解谬误。
二、 估值逻辑的重构:当均衡比率失灵时
在评估房产价值时,传统分析高度依赖"均衡比率"的回归,如租售比应趋近3%,房价收入比应趋向某个合理倍数。这套逻辑隐含着一个关键前提:市场供应是充足的、富有弹性的,且房产价值主要由其居住功能决定。
但在供应绝对刚性、需求持续涌入的结构性分化市场(以深圳为典型案例),这一前提完全失效。此时,我们必须重构估值逻辑。
一套城市住宅的长期价值,并非仅仅由其提供的居住空间决定,而是由两部分构成:
住宅总价值 = 居住功能价值 + 对城市发展红利的索取权价值
当一个城市的【住宅】供应量相对于其人口和经济体量极度稀缺时,城市在GDP增长、产业升级、公共配套完善等过程中创造的增量价值,会通过竞争和竞价机制,不成比例地、高度集中地分配给这些稀缺的住宅产权。
深圳特区40周年时广东省南方报业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奥一网报道,2020年住建局后台摸底数据,其商品住宅约189万套,相对于1700多万常住人口,覆盖率不足三成。
(https://sz.oeeee.com/html/202009/25/991286.html?show_loading=0&webview_progress_bar=1&push_animated=1&theme=dark)
这一结构决定了独特的价值分配机制:城市增量价值主要分配给这189万套住宅的所有者,而劳动收入则分配给1756万人口。注意分子分母量级
这是资本渠道与劳动渠道在分配上的结构性失衡:资产的供给弹性远小于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导致增量价值持续向资产端倾斜。
其直接结果是,房价收入比、租售比等传统指标将发生永久性偏离。它们已不再反映单纯的居住成本,而是体现了对城市稀缺的价值分配权的排他性溢价。
用衡量劳资分配结果的指标去评估一个资产端分配占绝对优势的市场,本身就是一种逻辑错配。
三、 价值下限的锚定:结构性稀缺压力测试
在上述逻辑基础上,我们可以确立一个寻找价值锚点的全新方法论。核心问题在于:在一个传统估值指标失效的市场,如何判断调整中的价格是否已进入低估区间?
答案是,将上一轮市场完整周期(上涨-调整-再上涨)的调整终点,定义为一次"结构性稀缺压力测试"的价格记录。
这一低点的本质是:在上一轮周期中最严厉的调控、最悲观的预期和最紧缩的流动性冲击下,市场多方最终守住的、未被击穿的价格水平。
它客观地量化了在那个特定历史时刻,市场为获取"该地区未来价值分配权"所愿意支付的最低对价。这个价格,是由当时的稀缺性的绝对程度和未来红利的折现预期共同决定的,而非由当期的租金收入流决定。
要令这一历史低点成为当前调整周期中有效的价值下限参考锚点,必须经过严格的、独立的基本面核查。其有效性不依赖于事后价格是否反弹,而完全取决于以下三个条件在事前是否成立:
1. 稀缺性结构未恶化:住宅供应总量相对于有效需求的稀缺程度,与上一周期低点时相比,是否持平甚至加剧?
2. 红利创造能力未衰退:城市的GDP增长动能、核心产业竞争力和财政配套投入能力,是否与上一周期低点时持平或更强?
3. 货币与信用环境可比:当前的宏观货币政策和信贷松紧度,是否提供了与当时相似或更宽松的估值分母环境?
逻辑防火带:如果我们能找到独立的宏观及微观数据,确证以上三个条件未发生实质性恶化,那么我们就有坚实的理由推断,支撑上一轮调整止跌的那个结构性支撑逻辑当前依然完整。
因此,当本轮价格再次逼近该历史压力测试点时,便可合理推断价格可能再次进入由稀缺性和城市基本面所定义的价值下限区域。
这绝非"因为后来涨了,所以证明那个低点是低估的"这一事后归因的循环论证。它是一个基于历史基本面压力测试数据、并经跨周期基本面同质校验的、严谨的事前推演框架。
四、 红利创造能力的实证检验:以2019年为基准的对比验证
条件二"红利创造能力未衰退"的核查,需以上一轮周期调整低点——即2019年——为基准时点,对当前数据进行纵向对比。核查分为三个维度,须全部通过。
总量维度:
对比GDP增速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2019年深圳GDP为2.69万亿元,增速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3亿元,增速6.5%。
2025年深圳GDP达3.87万亿元,增速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3.8亿元,增速6.4%。
总量维度通过:六年累计增长43.9%,当前增速5.5%虽低于2019年的6.7%,但高于当年全国平均增速(5.0%),且财政收入增速6.4%与2019年的6.5%基本持平。
结构维度:
对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及用电量增速。
2019年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为37.7%。
2025年该比重升至43.0%,提升了5.3个百分点,增长动能向高附加值产业切换的趋势明确。
用电量增速方面,
2019年深圳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约5.5%,与当年GDP增速6.7%的偏离度为-1.2个百分点(即用电量增速略低于GDP增速);
2025年售电量同比增长10.3%,高于GDP增速5.5%达4.8个百分点,表明当前实物量扩张的活跃度显著强于2019年,增长质量扎实。结构维度通过。
分配与固化维度,包含两个子项。
子项一需求承接能力:
2019年深圳常住人口为1343.88万人,较上年增加41.22万人;
2025年常住人口净增25.9万人,虽绝对增量略低于2019年,但人口增长趋势从2023年的12.83万、2024年的19.94万到2025年的25.90万呈逐年加速态势,且净增量居全国首位,需求承接通道畅通。
子项二基建资本化能力:
2019年深圳地铁运营里程约304公里;
2025年突破500公里,六年净增约200公里,增幅约65%。
2019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约68%;
2025年约70%,提升2个百分点。
需特别说明的是,基建资本化的验证须基于空间密度逻辑——房产捕获的不是公共配套本身(普惠),而是对配套空间可达性的排他性垄断权。新增地铁站点及学校、医院布局如位于核心建成区且有效提升了单位面积配套浓度,则红利确已注入房产。
深圳"十四五"期间新增轨道交通站点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外密度较低片区,实现了全市空间密度的均衡提升。分配与固化维度通过。
三层核查全部通过。结论:红利创造能力较2019年基准时点未衰退,条件二成立。
五、结论
在一个货币长期扩张的世界里,对具有极端结构性稀缺特征的地区进行不动产估值,需要一场方法论上的革新。我们必须放弃对租售比、房价收入比等传统均衡指标的机械依赖,转而建立一套基于稀缺性定价和价值分配结构的分析逻辑。
在此框架下,2019年——上一轮完整周期的调整低点——可被审慎地视为一次"结构性稀缺压力测试"的客观记录。
以深圳2025年数据为基准进行实证核查,三大前提条件均成立。
稀缺性结构方面:
2020年189万套住宅+(2021-2026年)累计成交新建住宅约29万套=商品住宅约218万套,
如果加上现售库存(无数据,网传的最夸张数据是3万套)和预售库存预估约有2.2万套,即223万套左右。
这对1820余万常住人口的覆盖率不足2成,而可替代性住房供应尚未形成对商品房索取权溢价的实质性分流;
红利创造能力方面
经总量、结构、分配与固化三维度对比2019年数据验证,未出现实质性衰退;
货币条件方面
当前实际利率水平虽较2019年大幅度下调,授信成数和额度也远比2019年更高,整体信用环境宽松。
三大基石均未动摇,所以本文结论当前有效,除非发生可以颠覆这三大条件的变动,但目前观测这一可能性极低。
六、补充:
有很多人一直提及的收入问题,本文有所提及,即城市的经济总量按不特定比例分配给了1820余万常住人口。收入是分配问题,根据费雪方程mv=py,只有当陷入流动性陷阱的时候才会出现增加M2却不增加gdp,但目前虽然流动性偏好膨胀,私人部门信贷萎缩,但是gdp仍在正增长、利率也未降至0。所以现在并非是陷入流动性陷阱的典型特征,此为经典定义的判断。
换言之部分人的收入下降应当为经济转型期的阶段性阵痛,无法长期左右基本面。
更何况收入下降已经早就被交易过了,无论房价下降多少都以居民收入下降为理由推理出房价需要继续下降的论证过程都陷入到了不可证伪的无限递归,是充满逻辑谬误的流氓行为。
结语:
我之前写了一篇文章,说深圳在2020年牛市后的回撤理论值,但是只提了一句话:退回涨幅。个别读者对此比较有疑问,因此专门写了篇文章希望论证这个问题。
第一否定对租售比房价收入比的机械性依赖
第二否定对收入下降的无限套娃式的递归
第三阐述上一轮牛市起点(上上一轮调整终点)作为定价基础的依据
第四阐述当前深圳房价整体低估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