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引航站是深圳港负责全港船舶引航工作的唯一一家引航机构。为加快引航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优化引航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深圳港引航站的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引航员(远洋船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以聘用制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习引航员(远洋船长)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 身体健康且符合指定体检标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关要求
1.航海技术(船舶驾驶)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应聘人员选择相近专业报名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航海技术(船舶驾驶)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五年内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3.年龄36周岁以下(含36周岁),即1989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6.5分(含6.5分)或托福90分(含90分)以上的优先。
年龄、工作经历等招聘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截至2026年6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实习引航员(远洋船长)岗位的,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
- 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海事局网站任船长资历(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资历)截图;
- 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社保缴交记录)、五年内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我站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我站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107室(邮编518032)
电子邮箱:szpilot@jtys.sz.gov.cn
联系人:秦宏雷,李敬淳
联系电话:0755-83797483
传真:0755-83797206
附件:2026年公开招聘实习引航员(远洋船长)报名表
深圳港引航站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