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周末和节假日
深圳不少热门公园“停车难”问题突出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就《深圳市优化公园停车收费政策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本次优化方案拟在其他时段收费标准不作变动的前提下,对非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停放4小时以上的车辆合理加价,以治理非游园长时间停放车辆行为。
目前,深圳市公园停车场均位于停车设施区域划分中的二、三类地区,执行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小车基准收费标准为:工作日高峰时段(8:00—20:00),二类地区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1元/半小时,三类地区首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0.5元/半小时;工作日非高峰时段(20:00—次日8:00),二类地区1元/小时,三类地区0.5元/小时。非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二类地区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起1元/小时,三类地区首小时3元、第二小时起0.5元/小时。
相关部门指出,现行标准仅设置首小时价格阶梯,对非游园长时间停放车辆的价格调节作用不足。此前,深圳曾出现“黄牛”有偿代预约公园停车服务、房车长期占用深圳湾公园停车位等现象。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定的小车新收费标准为:
对比现行标准,本次优化方案的核心变化在于:非工作日停放4小时以上的车辆,第五小时起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上述为小车基准收费标准,车型划分、不同车型间收费、停车收费减免等相关要求,继续按照深圳市现行政策执行。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本次优化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吸纳各方合理建议,供后续决策参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相关部门表示,通过进一步完善阶梯式收费机制,将提升停车泊位周转率,更好服务游园市民,缓解公园周边交通压力。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各公园停车场应当在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