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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来啦~

网上报名时间:
小一: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8:00
初一:6月17日9:00至6月22日18:00
*温馨提示:
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接下来一起看看
具体细则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岗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岗居住满1年、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2.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关注“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或“初一报名”。
家长需完成:
①通过手机注册,凭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或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②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③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
http://www.lg.gov.cn/bmzz/zs/
“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学校初审。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申请材料

▲点击可放大查看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提供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5年的8月31日至2026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工作站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辖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应根据集体宿舍的房屋性质提供相应住房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等)、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在学区范围内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时,将查询到的信息填写到报名系统:在“登记房屋地址”中填写当前所居住的准确地址,在“入住登记日期”中填写在学区范围内最近连续居住的最早登记日期。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日期须在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6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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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4.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5.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6.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收取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准备。
7.2027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6年8月31日至2027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6年8月31日及以前。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6年8月31日及以前。申请学位所需资料可参照本指南,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办报名电话:
0755-89882888
0755-89934231
0755-85230213
■ 微信:18025385560 (入学小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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