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炸裂,炸裂!!这一消息的震惊出现,意味着全深圳区域可以推行无人乘用车辆,搭载着无人驾驶技术的车辆在深圳任意区域驾驶。可以成为全国的首例,也是说L5自动驾驶的第一个城市推行。5月27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全域开放意味着这种扩张逻辑可以从"审批驱动"变成"市场驱动"。放眼全国,深圳的这个"第一"成色很足。
武汉是目前全域开放的另一座城市,但深圳是全国唯一以人大立法形式确立全域开放的超大城市——合规等级比行政文件高出不止一个量级。
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目前都还停留在"核心区试点"阶段。
对于从业者来说,这意味着场景复杂度将指数级上升。
在南山科技园这样的高密度核心城区跑无人车,跟在亦庄跑,完全是两码事。
算法进化的速度,取决于接触真实复杂场景的频率。深圳这一步,是把算法放养到真实市场里去锤炼。
车辆在自动驾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着一些事故的发生,其中也是需要相关的交警进行介入处理,那么交警到达现场需要进行怎么样的一个判断方式呢???家用小轿车在道路跑动时候也会出现诸多的事故问题,那么交警会有一系列的交通法规进行判罚,判断主责任方和次责任方或者无责方,进而确定是需要走保险呢还是主责任方进行赔付。那么无人驾驶车辆出现了事故的过程后,无人驾驶车辆的问题由谁进行承担????那么这次的修订也是重新定义了无人驾驶车辆出现问题后的责任定义。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责任划分:
有驾驶人或L3有条件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违法、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
L4高度自动驾驶、L5完全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违法、事故,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
因车辆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先行赔偿后,可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深圳发布《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目标:到2030年,各类自动驾驶运营车辆规模超1万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增加值达2000亿元。
目前,这个数字是超1800辆。从1800到10000,意味着未来四年要翻将近六倍。
再看一组数据:2025年全年载人订单68.6万单,无人配送866万单,功能型无人车线路超2400条。
这次的定义是奔着哪个方向去的呢,这是由全国甚至是深圳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行扶持的一大风口,诸多的企业甚至公司可以获得这次的红利,这次的形势下不仅仅是机会也是一个风险并存的,需要把握机会的同时做好相关的安全保障,安全出行。
这是一次政府全力推广的全域感知实现的措施。
如果成功实行了,深圳将成为未来全国实行的典范,其它城市将参考深圳的道路情况、道路法规、车辆的自身安全、处理事故的及时效应..............
让我们在七月一号敬请期待各大车企带来的巨大变动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可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