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公安交管、消防救援等部门
持续深入开展对销售门店、维修店铺的
非法改装专项行动
2026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621宗,扣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320辆,罚没款83.7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两法衔接案件4宗,公安机关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16名,持续强化执法威慑。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2026年3月,根据有关线索,市市场监管局福田监管局对深圳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及快速检测,现场查获2辆车速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经查,当事人通过手机蓝牙“软解”等方式非法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功能,使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25km/h,当事人非法改装行为导致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对某某(深圳)新能源公司仓库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592辆。
经查,当事人存在篡改最高限速、擅自加长鞍座等违法行为,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因涉案货值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已刑拘犯罪嫌疑人4名。
2026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对某电动自行车行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存放的17辆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鞍座等违法行为,经检测,涉案电动自行车无4G或5G通信模块、无北斗定位模块、电动自行车鞍座超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
当事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对深圳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1辆不具备充电互认协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经检测,涉案车辆不具备充电互认协同功能,电池组与充电器无需识别匹配即可充电,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
当事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监局呼吁
如发现非法改装
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线索
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维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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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南方都市报 深圳大件事(公众号)
编辑 | 吴乐思 责编 | 杨雪敏 林玲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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