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考核
a)在以下考试方式任选一种:①多声部合唱:Ⅰ、自备多声部(三个或以上声部)无伴奏合唱作品1首,全程无任何伴奏,清唱;必须以3人或以上的重唱形式考试,考生自行邀请各声部帮唱成员,每人分别担任一个不同的声部。演唱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场内设有计时器,超过2分钟后按铃叫停并终止演唱。Ⅱ、独唱,自备独唱作品1首,唱法可选择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全程无伴奏清唱。演唱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场内设有计时器,超过1分钟后按铃叫停并终止演唱。
②独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自备独唱曲目1首,不能是流行歌曲,全程无伴奏清唱。演唱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场内设有计时器,超过2分钟后按铃叫停并终止演唱。
b)乐谱提交:考生需现场提交合唱及独唱考试曲目的纸质乐谱各5份(乐谱不得出现任何学校、或合唱团名称及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2.素质考核
a)视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1条不超过8小节的五线谱视唱题即时进行视唱,调性范围涵盖至多一升或一降调号;
b)模唱:主考官用钢琴弹奏一组旋律五音组,每组2遍,考生用“La”进行模唱;
c)构唱:考生随机抽取1条音程构唱题,按要求即时完成构唱;
d)听辨:考生随机抽取1条三和弦听辨题,即时完成和弦性质的听辨,每个和弦用钢琴弹奏2遍。
3.其它要求:不穿带有任何学校或合唱团标志的服装;不穿演出服;不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