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 JUSTICE · 2026
智慧司法的上海模式与深圳模式
以智能体为核心的数智司法
核心洞察当你坐在家里,对着手机说出诉讼请求,智能体就能自动生成起诉状;当法官打开卷宗,系统已完成证据梳理和争议焦点归纳——这不是科幻,而是正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司法革命。
CHAPTER 01 · 政策引领
智能体赋能智慧司法的时代契机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人工智能与智能体相关政策,智慧司法建设正式迈入以"智能体"为核心的3.0时代。
2025年8月 ·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到2027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在法律、商务等领域推动智能体广泛应用。
2026年5月 · 三部委《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智能体的国家级政策文件,首次将智能体明确定义为"具备自主感知、记忆、决策、交互与执行能力的智能系统",提出19个典型应用场景。
如果说《意见》从战略高度确立了智能体在公共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那么《实施意见》则为司法智能体的研发部署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图1 · 政策引领:智能体赋能智慧司法的时代契机
CHAPTER 02 · 范式变革
大模型对传统数字司法的冲击与重构
要理解智能体的革命性意义,我们首先需要回顾传统数字司法的局限性。过去十年,我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本质上看,这些系统仍是对预先设定变量逻辑关系的固化比对。
传统数字司法的局限· 预设变量逻辑的"命题作文"式被动应对· 数据孤岛与应用烟囱,推广"水土不服"· 建设成本与效益愈发难以匹配
大模型的破局以DeepSeek为代表的国产大模型在文本理解、逻辑推理与多模态处理领域取得质变突破,可精准解析复杂案情、识别违法细节,并具备"一次训练、普遍适用"的泛化能力,天然规避重复建设问题。
破局的关键,在于建立大模型与既有专业司法模型的协同模式,构建"司法AI智能体"。
⚡ 智能体核心架构 ▸ 感知推理与决策中枢:国产大语言模型,负责问题识别、路径规划、策略制定 ▸ 可调用执行工具:各类专业司法模型,负责线索筛查、异常识别、证据审查 ▸ 结果反馈闭环:大模型基于专业模型反馈做最终决策判断
图2 · 范式变革:大模型重构数字司法
CHAPTER 03 · 实践镜鉴
数字司法的上海模式与深圳模式
在司法智能体的探索之路上,上海和深圳走在了全国前列。它们从不同的起点出发,选择了不同的技术路径,却最终指向了同一个目标——审判工作现代化。
上海模式"全流程网上办案+数字法院场景"
上海模式的核心,是以体系化思维推动司法全流程的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大核心板块。
📊 核心数据 • 解构裁判文书 300万+ 份,唤醒沉睡数据 • 对接外部数据 190+ 项(含自然人死亡、企业登记等) • 已建应用场景 4200+ 个,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 • 单个简单模型构建仅需 半天,法官"拖拉拽"即可完成
深圳模式"垂直领域大模型+智辅审判系统"
如果说上海模式是"由面到点"的体系化推进,那么深圳模式就是"由点到面"的技术突破。2024年6月,深圳中院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全面覆盖民事、行政、刑事诉讼,贯通85项流程。
🎯 "人机协同"制度设计系统各环节节点均设置审核、确认、决定选项和提示,需法官一一勾选确认,最终决定案件结论。这既防止了"机器判案",又最大可能确保了严格公正司法。
🏆 2026年4月里程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与清华大学互联网司法研究院三方联合编制并发布《司法领域"智能体技术"应用指南》,明确四项基本原则: ① 锚定辅助工具定位 ② 深度融入审判环节 ③ 同步落实司法责任 ④ 坚持安全可控底线
对智慧法院建设的四大启示
其一 · 架构设计坚持"体系化+场景化"。上海的全流程体系提供制度框架,深圳的大模型应用提供技术内核,二者结合方能"形神兼备"。
其二 · 数据治理上海300万+裁判文书解构与深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共同指向审判数据的全周期管理。没有高质量数据,再先进的算法也是"无米之炊"。
其三 · 业务导向上海4200余个场景均来自一线法官经验提炼,深圳智辅系统以人均结案量、上诉率等硬指标验证实效。技术只有服务于业务需求,才能真正发挥价值。
其四 · 安全可控深圳系统强制要求法官逐项审核确认的设计,以及《应用指南》的四项原则,为防范算法权力异化提供了制度范本。
图3 · 实践镜鉴:上海模式 vs 深圳模式
CHAPTER 04 · 路径前瞻
面向智能时代的智慧司法建设框架
面向智能时代的智慧法院建设应构建自主化的智能体办案系统,需要从数据、算法、保障三个维度进行系统性制度建构。
数据层面构建质量并重的司法数据供给制度
人民法院应在个案办理全流程中强化数据治理意识,组建专门化的数据管理专班,对起诉书、判决书、庭审录音录像、典型证据材料进行结构化提取与精细标注。以盗窃罪裁判文书为例,除了基本模块标注,更要结合"四要件"理论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标注。同时,积极融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
算法层面构建业务导向的司法算法优化制度
构建由资深法官、法学专家、技术工程师参与的专业团队,大量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及权威典型案例对模型进行微调。目的不仅在于提升模型对单一法条适用的准确率,更在于使其理解法律条款背后的利益平衡原则、社会秩序要求及伦理价值考量,有效防范"算法黑箱"与"技术偏见"。
保障层面构建可持续的智能体治理制度
一是建立硬件保障制度,适时调优算力资源配置,积极采用国产算力底座;二是建立反馈优化制度,建立常态化模型评估机制;三是建立数据安全与权限管理制度,对核心审判数据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司法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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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构建"以大模型为神经中枢、以专业模型为执行终端"的司法AI智能体,标志着司法领域步入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的新发展阶段。技术是手段,公平正义才是目的。智能体可以帮助法官处理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但永远不能替代法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法治更加深入人心,每一个人都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合法养虾人说】数字时代的法治故事,正在我们身边精彩上演。上海和深圳的实践告诉我们,智慧司法不是简单的"技术+司法",而是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制度变革和流程变革。你所在的法院有哪些智慧司法的创新应用?你对司法智能体的未来有什么期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关注「合法养虾人」,我们一起讲好数字时代的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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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景霖,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聚焦为实务部门解决问题。设计模型获最高检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数助赛道三等奖。设计开发数字检察智能体、无人机警察算法、公安法制办案算法、枫桥经验智能体、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落地多地公检法机关。为十余家省市级司法部门开展“人工智能+”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