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惩治税收犯罪的刑事法律框架
1.刑事立法沿革
2.新涉税司法解释的出台历程
3.解读涉税犯罪的两批典型案例
4.逃税罪:规范解读与司法认定争议
(二)发票类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
1.罪名体系示意图
2.新涉税司法解释第十条的理解与适用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限缩路径、规范构造与司法认定争议
4.虚开(普通)发票罪:规范构造与泛化适用
5.非法出售、购买类发票犯罪的认定
主讲专家:王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及刑法学科召集人。(一)背景脉络:涉税刑案分歧的概览与成因
1.逃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现行为方式的重叠
2.不定虚开之后的罪名认定出现新走向
3.两高对逃税罪“虚抵进项税额”出现理解的分歧
(二)刑行关系: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边界
1.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是否可以并存
2.立案前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行为如何认定
3.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可以行政处罚,税款是否需要补缴
(三)刑民关系:民事评价与刑事认定的交叉
1.同一事实OR同一法律事实
2.什么是自然意义上的事实
(四)管辖规则:涉税管辖归属的划分与确定
1.涉税犯罪的网络属性争议
2.涉税刑事案件管辖的确定
(五)程序规则:涉税程序问题的审查与把握
1.一审法院是否可以直接变更起诉罪名
2.一审法院请示期间是否计入审限
3.公诉机关是否可以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
4.新旧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如何适用
5.新法施行的时间如何确定
6.审计报告是否等同于司法会计鉴定
(六)归责框架:涉总则案件争点与裁判规则
1.开票方未到案的,能否直接追究受票方的刑事责任
2.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可以区分主从犯
3.单位犯罪造成的国家税款损失,单位已注销的,能否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等追缴所涉税款
4.涉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如何计核
(七)回到罪名:涉分则案件争点与裁判规则
1.逃税罪
(1)逃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票罪的界分
(2)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的适用
2.骗取出口退税罪
(1)司法实务中的争议
(2)择一重罪处断下罪名的轻重比较
(3)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如何区分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走私交织的行为如何认定
(5)以自营方式出口其他生产企业与外商签约的出口货物,“低值高报”的行为如何认定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富余票虚开的行为如何认定
(2)挂靠经营型虚开增值税专票的行为如何认定
(3)石油贸易领域“变票”虚开行为的认定
(4)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票的行为如何认定
(5)MCN机构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为网络主播“打赏”收入开具发票的行为如何认定
4.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1)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对象是否应系空白的发票
(2)无法证明行为人具有骗抵国家税款目的、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收取或支付“开票费”“税点”,是否系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主讲专家:任素贤,刑法学博士,原上海法院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