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6月3日9:00-6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报名系统(网址:https://szpsxxcz.htirc.cn/),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无需提供)。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6)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自愿提供)。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近专业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9)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0)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考生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拍照成JPG或PN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图片应清晰明确,供线上审核查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4)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线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或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资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于6月13日9:00-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1)请在6月14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
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将目标打印机选项改为另存为PDF→点击保存。
请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本人的笔试场次及座位号。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划定。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6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内容。
(2)笔试形式:现场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时间和地点: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组织形式: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1)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线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线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