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26 深圳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
【编者语】违法建筑是深圳城中村城市更新落地推进中普遍面临的现实堵点,现有城市更新政策文本多对此议题着墨甚少,相关制度表述有所缺位。学术文献多依托成文政策开展梳理总结,易与项目实操现状形成偏差,也凸显出深圳城中村更新兼具制度约束与历史遗留问题的高度复杂性。从项目落地实效来看,通过更新拆除处置存量违建,在消解历史遗留产权矛盾、盘活低效用地的同时,促进了社会更和谐了。
一、引言
深圳城市化进程中,早期粗放式发展催生大量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形成 “合法用地不足、违建体量庞大” 的独特格局。截至当前,违法建筑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城市规划秩序,更成为城市更新推进的核心堵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明确提出,城市更新应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有机衔接。在此背景下,厘清城市更新与违建治理的逻辑关系,探索协同治理模式,对深圳破解空间瓶颈、实现城市更新与违建治理双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深圳违法建筑体量非常庞大
(一)深圳违法建筑体量庞大
深圳违法建筑体量庞大,总建筑面积超 4 亿平方米,其中城中村违建占比约达一半。目前针对违建尚未形成系统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以城中村旧改拆除重建的方式予以处置,不失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合法用地占比直接关联地块贡献工地移交率核算,而违建在完成信息核查后虽可简化处置流程,但其存在仍对用地移交率、拆赔补偿标准、货币补偿与回迁房配比等一系列事项构成直接影响,衍生出诸多法律层面的问题,也给城市更新推进留下不可确定的空间。
(二) 深圳违法建筑产生的历史背景
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缘起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农村城市化进程交织的特殊阶段。在城市化全面推进之前,原村民及原村集体掌握着大量土地资源。2004 年,深圳宝安、龙岗两区推行城市化转地改革,实现全域土地国有化,但仍有少量未征未转土地留存于原村民与村集体手中,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的影响并未完全消除。
彼时,深圳正处于快速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以粗放外延型模式为主,高度依赖土地资源的大规模开发扩张。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对土地的旺盛需求,推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助手中的土地资源,通过土地出租、转让或建设厂房对外租赁等方式谋取经济利益,由此催生了大量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三、深圳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的内在关联
(一)违法建筑是城市更新的核心治理对象
深圳违法建筑主要分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建,前者多集中于原村集体用地,涵盖旧屋村、无证厂房等,产权界定模糊、数量庞大。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违建占比高、权属复杂,直接影响更新意愿征集、规划审批及实施推进。实践中,多数旧改项目需先完成违建甄别、确权及处置,才能推进拆除重建或综合整治,违建治理是城市更新的前置关键环节。
(二)城市更新是违法建筑消化的重要路径
深圳坚持“分类处置、疏堵结合”原则,将城市更新作为历史遗留违建消化的核心渠道。对符合规划、可纳入更新范围的违建,通过旧屋村范围认定、产权核查等程序,纳入更新单元统一处置;对不符合规划、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结合更新项目实施拆除,同步完善公共配套与产业空间。城市更新通过市场化运作,平衡违建权利人补偿诉求与城市发展需求,实现违建 “合法化处置” 与空间提质的双重目标。
(三)政策层面协同衔接,形成治理合力
深圳构建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违建治理”联动政策体系。《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决定》等政策明确,更新项目需同步落实违建处置责任,违建处置结果作为单元规划、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可通过留用土地指标互通,弥补更新项目合法用地缺口,协同化解违建产权难题。
四、深圳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违建确权难,更新推进效率低
历史遗留违建涉及产权、用地、规划等多重历史问题,确权标准模糊、流程繁琐。部分违建存在权属争议、资料缺失等问题,导致更新意愿征集周期长、纠纷频发。同时,违建补偿标准缺乏统一规范,开发商与权利人博弈激烈,严重制约更新项目落地效率。
(二)新增违建管控压力大,治理闭环未形成
尽管深圳对新增违建实行 “零容忍”,但受利益驱动,部分区域仍存在偷建、抢建现象。新增违建隐蔽性强、发现难、拆除难,且易与更新项目捆绑,形成“边拆边建”恶性循环。此外,违建治理涉及规划、执法、街道等多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监管漏洞等问题,未形成全链条管控闭环。
(三)市场化逐利性强,公共利益保障不足
城市更新以市场主导为主,开发商更倾向于开发高收益居住、商业项目,对违建处置成本敏感度高。部分项目为快速推进,违规为违建提供补偿,变相纵容违建行为。
五、深圳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的协同优化路径
(一)细化确权标准,简化处置流程
完善历史遗留违建分类确权政策,明确旧屋村、无证厂房等不同类型违建的认定标准、补偿基准及处置方式。搭建统一的违建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产权、规划、用地等数据,实现确权、核查、备案全流程线上办理。建立违建纠纷快速调解机制,高效化解权属争议,缩短更新项目前期周期。
(二)强化源头管控,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新增违建“零容忍”政策,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智慧监控等技术,实现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规划、执法、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形成“巡查-制止- 拆除-监管”闭环。
(三)平衡市场与公益,优化利益分配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市场参与”原则,严控更新项目商业办公规模,优先保障公共住房、产业空间及公共配套供给。建立更新项目与违建治理联动算账机制,将违建处置成本纳入项目整体成本,通过容积率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开发商主动承担违建治理责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原村民、村集体、开发商及政府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共赢发展。
(四)深化政策联动,推动多元模式融合
加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违建治理政策衔接,推动“更新+整备”联动实施。对历史遗留违建集中、公共配套需求大的片区,优先采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模式,统一确权、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对合法用地充足、市场意愿强的区域,采用城市更新模式,高效盘活存量空间。鼓励片区连片开发,通过跨项目指标平衡、收益共享,化解单一项目违建处置难题。
六、结论
深圳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违建治理是城市更新的前提,城市更新是违建消化的核心路径。当前,深圳二者协同治理仍面临确权难、管控弱、公益保障不足等困境。未来,需以细化确权标准、强化源头管控、平衡利益分配、深化政策联动为抓手,构建“疏堵结合、市场运作、公益优先、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推动城市更新与违法建筑治理深度融合,助力深圳实现存量空间提质增效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