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招生系统报名有困难的申请人,幼儿园可指导或协助使用招生系统填写信息。
注:招生系统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3个幼儿园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11日—6月15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含系统导出的学位报名申请表和承诺书)到第一志愿幼儿园接受核验资料,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7月9日17:00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四)新生注册
1.7月18日 至 8月25日
2.注意事项:已被录取的幼儿未按时到园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