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
3.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社保缴交记录。
1.幼儿园初审: 7月2日(星期四)
2.职能部门审核:7月3日(星期五)
3.公示审核结果:7月6日(星期一)
4.复核异议材料:7月7日(星期二)
5.公示录取结果:7月8日(星期三)
1.家长可填报两个志愿,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按幼儿园的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2.我园将优先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时,将按照坪山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持有居住证的顺序,按照分类排序的方式录取。
3.如同一类型适龄幼儿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以监护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4.2026年7月8日家长可登录民办幼儿园招生系统查询我园春季学期录取结果。未被录取且家长有疑问的,可联系沟通处理。
新生被录取后家长自行准备资料,园方将会电话或微信通知上交资料时间。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1000元/月,伙食费380元月。
5.温馨提示:大班免保教费政策,根据《深圳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大班在园儿童,参照深圳市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966元/月,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3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