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卖家最关心的部分——以前年度的业务,到底怎么算?
情况一:账目搞不清楚的
如果你过去没有完整账套,采购发票缺失、成本凭证不全,那就按时间段适用不同的核定利润率:
- 2025年9月底之前的存量业务:按2%利润率核定征收
- 2025年10月~12月的业务:按4%利润率核定征收
- 2026年1月1日起:一律查账征收,不再核定
举个例子:某卖家2025年全年营收1000万,其中1-9月营收700万,10-12月营收300万,且全部无法准确核算成本。那么核定利润 = 700×2% + 300×4% = 14 + 12 = 26万。按小微企业5%税率,所得税仅1.3万。如果硬走查账且没有成本票,利润1000万,税额50万——相差几十倍。
情况二:运营主体已经足额申报交税的
如果你的实际运营主体(比如一家管理公司)已经把所有店铺的利润汇总后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并且按收入占比还原到各店铺之后,整体没有少缴,那么不需要追溯调整,也不用重新申报。
也就是说,以前你怎么报的,只要没少交,就不翻旧账。但前提是:你能证明“整体没有少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