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排列
1.报名表(附件1,word文档);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文档);
3.承诺书(附件3),须含手写签名+指模(pdf文档);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pdf文档);
5.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pdf文档);
6.岗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者,除提供教师资格证以外,还需提交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pdf文档);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pdf文档);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pdf文档);
9.健康证(暂无健康证者,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文档。
温馨提示:
1.请按以上材料顺序整理应聘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2.以上所有资料在参加面试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
(八)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17:00截止,面试时间等要求在审核材料后短信通知。
2.欢迎投递简历至邮箱 hph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450626(罗老师)( 9:00-12:00,14:3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