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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2026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大康书记对2026年的计划与2025、2024年计划做了一个简单对比,可以看出保障房的建设凑集大幅度下降!但是细看之下,发现今年的计划更加务实!2026年的保障房,建设筹集方面也就是新开工或者计划开工项目3万套,虽然看起来大幅度下降了,但是实际上更加务实了,因为往年有些凑集项目也并未实际性开工,计划供应4万,也有所缩减,但是只要能落实,应该也不少!推动保障性住房有序配售。合理安排配售时序,稳慎有序推进存量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包括可售人才房),存量安居房房去化是个难题,开展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开配售。(悦峰尊府),这里没提到共有产权房,因为共有已经绝迹了!
2024-2026 年是深圳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转型期,三年间完成了从 "大规模建设筹集" 到 "高质量供应分配" 再到 "住有宜居" 的战略转变。核心特征表现为:居住用地和保障房建设规模逐年下调,但保障房供应规模持续上升;保障房体系从 "五类并存" 简化为 "两租一售";房地产市场政策从 "严格调控" 转向 "全面宽松";存量盘活成为保障房筹集的主渠道;住房品质和社区建设首次成为核心工作目标。筹集渠道变化
2024 年:新供地建设为主(占比约 70%)
2025 年:多渠道并举
- 11 月出台新的非居改保政策,大幅放宽条件,占比提升至约 25%大鹏新区政府
2026 年:存量盘活为主(占比超过 50%)
- 大力推动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住房(如东海渔港 / 泰宝飞嘉项目)
- 推进收购、租赁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宿舍等用作保障房
供应重点变化
2024 年:强调规模扩张
- 首次提出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5 万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启动 "深梦启航" 计划,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5 年:强调精准保障
- 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降低新市民、青年人生活成本
2026 年:强调品质提升
- 持续实施 "深梦扬帆"" 深梦启航 " 计划,优化小户型供给
- 首次提出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落实新国标住宅要求
总结与趋势展望
1. 保障房体系更加清晰高效
经过三年改革,深圳形成了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租售并举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低收入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满足工薪群体的购房需求。
2. 存量盘活成为主要途径
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商改保)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将成为未来保障房筹集的主要渠道。这不仅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快速增加保障房供应,缩短建设周期。
3. 房地产市场回归健康发展
经过三年的政策调整,深圳房地产市场从 "过热" 到 "过冷" 再到 "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松绑的政策将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4. 住房品质成为核心竞争力
未来深圳住房建设将更加注重品质和居住体验。"好房子" 和完整社区建设将成为开发商和政府的核心工作目标,市民将享受到更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住房和社区服务。
今年保障房的建设凑集项目(预备开工)仅仅只有17个,合计才7000余套,不过不排除实际凑集能实现3万套的目标从上面的计划竣工表格可以看出,54个保障房项目合计3.73万套,与计划竣工量相符合!比较务实!这里面提到的几个项目目前还没配售,预计以现房配售!1菁云苑安居房,计划今年竣工,预计可能准现房配售!深圳市2026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合理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提高质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更高水平住有所居,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牢牢抓住让市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加强“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市场和保障、租赁和购买、增量和存量、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万套(间)、供应4万套(间),满足工薪群体和各类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好房子”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推动创建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试点,切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动优质项目入市。加快推动优质商品住房项目入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是加强房地产全过程监管。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和销售推广、中介机构经营服务、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监管机制,保障房屋交易安全。
三是提升住房交易便利度。推进新建商品住房预、现售购房资格申请及合同网签备案移动端办理。继续做好二手房“带押过户”资金托管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二)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完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等相关政策。
二是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鼓励产业园区集中安排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符合条件的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引导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居住房屋改建为
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收购、租赁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宿舍等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三是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精准保障。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重点保障住房困难且收入困难的家庭,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继续应保尽保。
四是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持续实施“深梦扬帆”“深梦启航”计划,优化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是推动保障性住房有序配售。合理安排配售时序,稳慎有序推进存量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开展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开配售。
(三)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一是完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制定住房租赁配套措施,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在我市落地实施。
二是大力推进租赁行业规范发展。推行从业人员实名制和租赁企业备案纳管,完善租金监管机制。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三是加强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提升住房租赁数字化管理与服务能力。
(四)稳步推进城市更新
一是完善城市更新政策。坚持“先体检、后更新”,逐步建立体检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推动项目有效实施。
二是分类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有序推动已开工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续建,推动存量拆除重建类项目开工。
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可平衡、补偿方案成熟的拆除新建类项目,新增启动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合居民改造意愿,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实施。
(五)持续开展“好房子”“好小区”建设
一是推进“好房子”建设工作。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大智能建造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房。
二是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编制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工作指引等文件,规范业主自治活动,探索业主共有资金规范化管理。
二是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服务,拓展物业服务边界,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三是深化智慧物业管理模式应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推行智慧物业管理模式,构建智慧人行、智慧车行、设备管控及运维、智慧消防等智慧物业应用场景。
(七)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效能
一是强化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灵活性,支持租房、购房等多场景便捷提取,降低购房融资成本,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二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推动贷后业务“跨省通办”,拓展“深小i”“边聊边办”公积金业务种类,持续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深化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满足跨区域住房消费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