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深圳市烟草专卖局重磅发布《关于办理核定生产规模年中临时调整备案的通知》,针对年度核定生产规模不足的电子烟生产企业,正式开通临时调整备案通道,在不变更许可证的前提下,为企业解决订单激增、产能缺口难题,兼顾监管刚性与市场灵活性。

一、政策核心:临时调剂产能,不换许可证
当前电子烟生产规模已刚性绑定烟草专卖许可证,常规调整需重新核定产能并换发许可证,流程严格、周期较长。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26年2月5日发布的新修订的《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国烟法〔2026〕21号)文件,对电子烟供需进行动态调整。
本次开通的年中临时调整备案,属于产能应急调剂机制:
同时结合4月《电子烟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精神,出口超产能生产将从备案改事前审批,企业不可再 “先接单后补手续”,本次临时通道正是为合规接单、提前预留产能提供官方路径。
二、申请硬条件:85% 消耗线 + 产能不足预判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大核心条件,方可申请:
已用规模达标:相应业务已使用生产规模 ≥ 年度核定生产规模的 85%
剩余规模不足:合理预计剩余核定规模,无法满足本年剩余市场需求(需订单、合同、产销数据支撑)
注:85% 阈值与近期《固定资产投资备案》修订征求意见口径一致,为官方明确的产能紧张判定标准。
三、办理规则:每月可办,不限次数
命名为 “年中临时调整”,实际不限定时间窗口,企业达标即可申请;
每月集中办理 1 次,原则上每月 10 日前提交申请;
按业务类型分渠道申请:
四、备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备齐,少跑弯路)
1.企业基本情况:名称、地址、许可信息、注册资本、股权、营收利润等;
2.拟调整详情:产品属类、业务类型、规格、出口目的地 / 合作方、调整数量;
3.产能使用明细:已核定产能、年度规模、本年度每月产销数据;
4.产销预测证明:带预付款订单执行情况、剩余月份预测、相关合同;
5.合规证明:产品符合目的地 / 国内标准与法规的文件;
6.国家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使用规则:定向生产、定向使用
备案生效后,企业必须严格按备案内容使用:
六、企业合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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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阳成勇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执业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证书,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总部执业律师(全国优秀律所),专注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传统烟草相关的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曾在烟草系统长期工作,兼具知名民营企业集团、高科技企业的多元背景,沉积15年法律职业和管理经验,擅长企业法律合规、争议解决、涉烟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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