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宣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专题宣贯培训,指导大型活动组织方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附件1)的要求,填报《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上述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专家评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综合统筹考虑试点示范项目建议名单。
(四)公示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五)评价推广。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开展碳中和评价,择优纳入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案例集,并开展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