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产“阴阳合同”?
很多人都听说过,简单说,阴阳合同就是一套房子签两份价:
阳合同是给政府部门看的“面子合同”,网签备案用,价格通常按最低计税指导价填,目的是少交税费;也有的故意写高,好从银行贷款。
阴合同是买卖双方私下签的“里子合同”,写的是真实成交价,还会约定差价怎么付、付款时间等这些核心条款。
以前深圳二手房市场这事儿特别普遍,那时候交易有三个价:真实成交价、网签价、银行评估价,各算各的。卖家想少交税就做低网签价,买家想多贷款就做高评估价,中介也乐得赚更多佣金,三方心照不宣。直到2018年“三价合一”和深圳取消“豪宅”和“非豪宅”的750万总价的限定,“阴阳合同”才慢慢减少。
但是我发现,这两年“阴阳合同”的现象,又开始多起来了。
主要是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按照政府最低评估过户价过户,节省税费,故意写低过户价。
比如金海湾花园,一套118平三房,实际成交价可能900万,按最少的费用算,买家契税1%是9万块;但是这个小区最低过户单价是40947元/平,总价仅484万,契税1%是48400,能省下来41600元。
第二种是做高评高贷,故意写高网签价。
同样以金海湾为例,118平,实际成交800万,网签价写到950万,银行贷款85成,实际就是“零首付”。当然咯,如今银行评估价都调低很多,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防范类似风险。
“阴阳合同”这里面的坑,很多人不一定知道,大家可能对于它的危害不太清楚,觉得也没啥事呀。
2019年12月,一套价值数千万的前海豪宅,业主为了少交税,按政府指导价过户,实际成交价高得多。后来被人投诉,税务部门查实后,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罚478万!更糟的是,这套房之前还因为买家违约,法院判了730万违约金,双重打击让业主欲哭无泪。
2022年7月,龙华一套房成交价1230万,双方约定按749万参考价过户,卖家实收。后来房价下跌,卖家反悔,要求按实际成交价过户,增加的税费让买家承担。买家不同意,卖家就起诉说合同无效。最后法院虽然没认定合同整体无效,但买家还是因为阴阳合同的瑕疵,白白损失了200多万。
2026年4月,买家燕先生想买套300万的房子,首付差了点,中介说能帮他“高评高贷”:签阴阳合同,阳合同写430万,这样能多贷130万,卖家收到银行放款后把差价退给燕先生。燕先生觉得划算就同意了。结果银行放款后,中介伪造了回款协议,冒用卖家名义把130万差价全转走了!最后燕先生报警,中介被判了3年6个月,虽然钱追回来了,但折腾了大半年,房子也没买成,还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
人都是这样,没有发生在自己头上的事,都不会关心!
别以为阴阳合同能省点税、多贷点款就是赚了。
对于买家来说,备案价太低,下次卖房时差额变大,个税和增值税可能翻好几倍,当初省的这点税,全得加倍吐出来;一旦有纠纷,阴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法院只认阳合同。你付了1000万买的房,合同上只写600万,卖家要是反悔,你可能只能按600万要回钱,400万差额打水漂;另外高评高贷被银行发现,会被认定骗贷,贷款会被收回,还会影响征信,以后再想贷款买房、买车都难;最后就像燕先生那样,遇到黑中介或无良卖家,差价很容易被卷走,维权成本极高。
对于业主来说,买家可能只按阳合同的低价付款,说“合同上就这么写的”,你拿着阴合同去法院,也不一定能赢;如果被税务部门查到后,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还会构成逃税罪,要坐牢;另外偷税漏税会被纳入个人征信,以后贷款、办信用卡、甚至孩子上学都可能受影响。
从2025年起,深圳税务局加大了稽查力度,系统会自动比对网签价、评估价、实际成交价,一旦超出合理区间就预警核查,查实后不仅要补税,还可能按日万分之五计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直接纳入征信。
所以,在深圳买卖二手房,多少钱成交就写多少钱,所有条款都要写进正规网签合同,千万别签私下补充协议,有什么要求让中介写进正式合同里;重要的是,找个正规的、有口碑的中介公司。
买房卖房是人生大事,别为了省点小钱,把自己套进法律的坑,最后还钱房两空,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