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异地商会早已遍地开花——湖南商会、河南商会、辽宁商会,乃至各省各市、各县的商会,扎根鹏城,承载着异乡创业者的乡情与期待。但圈子里流传的一句话,道尽了不少商会的真相:“流水的会长,铁打的秘书长”。
这句话背后,是无数异地商会的隐秘乱象:不少商会从成立、运营到发展,全程都是秘书长一手策划操办。有的秘书长业务能力极强,善于整合资源、盘活人脉,却不愿走到台前,便找一位有声望、有实力的企业家担任会长,撑起门面。
表面上,会长是商会的核心,是对外的名片;实际上,秘书长才是商会的“隐形掌舵人”,手握运营实权,掌控着资源对接、活动策划、会员管理的方方面面。这本是分工互补的格局,却往往走向对立面。
擅长整合资源的秘书长,往往有自己的运营思路和利益考量,而会长、常务会长等决策层,又想掌握商会主导权、彰显自身价值。理念不合、权责不清、利益冲突,一步步激化矛盾——秘书长觉得会长“只挂名不干事”,会长抱怨秘书长“越权专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妥协。
最终的结果,从来都是商会受伤、会员买单:内部派系林立,会议变成“争吵现场”,活动流于形式,资源被内耗分割;会员交了会费,既得不到乡情慰藉,也得不到商机对接,只剩满心失望;曾经抱团取暖的同乡平台,沦为乌烟瘴气的“角斗场”,渐渐失去人心,最终沦为“空壳商会”。
其实,秘书长的能力的是商会的财富,会长的名望是商会的底气,二者本应相辅相成,而非针锋相对。矛盾的根源,从来不是“谁强谁弱”,而是商会缺乏合规的组织架构、清晰的权责划分,以及科学的运营模式。
如何破解这种“会长与秘书长对立”的困局?如何让商会回归服务初心,避免内耗、发挥价值?大律侠朱运德律师团队,长期深耕商协会服务领域,专注商会合规性审查、组织架构设计、运营模式创新,帮商会厘清权责边界、化解内部矛盾,规范运营流程,让秘书长的能力得到发挥,让会长的引领作用得以体现,让商会真正成为同乡企业家的避风港、发展台。
深圳异地商会的核心价值,从来不是“谁掌控话语权”,而是抱团共赢。别让内耗消耗乡情、错失商机,唯有合规运营、权责明晰,才能让商会走得长远,真正惠及每一位异乡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