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种
母婴护理员,主要从事妊娠期和产褥期母亲以及一岁内婴儿的照料和护理,是专业护理产妇与新生儿的专业化服务人员。
保育师,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的工作人员。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考试内容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及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证书管理及查询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内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成绩公布后约90个工作日内,考生证书数据上国网。
证书查询网站: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也可以报考)。
考试时间
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