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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赋能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前海金融十二条”的政策文件,围绕低空经济产业推出一整套金融支持工具,其中“探索与香港交易所建立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快速通道”的提法引发广泛关注。
本文从政策背景、条款解读、标杆意义等维度,对前海金融十二条进行全面剖析。
低空经济正处于从“技术试点”向“商业化落地”加速转轨的关键期。根据行业统计,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元,2026年有望突破2.1万亿元核心规模、同比增超40%。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同时低空经济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1月,证监会更将低空经济纳入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打破传统“连续盈利”硬约束,企业只需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拥有核心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果即可申请上市。
然而,低空经济属于典型的“硬科技、长周期”产业——eVTOL研发、适航认证、量产基建均需要持续巨额投入,多数企业处于“有订单、未盈利、待量产”阶段,IPO成为企业破解“研发烧钱、融资受限”困境的核心选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前海管理局推出金融十二条方案,意在为低空经济产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全场景金融支持,构建前海“642”现代化产业体系。

前海金融十二条涵盖三大板块: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强链补链金融支持、低空市场主体培育。
第一条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工业级无人机及其发动机、螺旋桨等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覆盖研发类、财产类、产品类、责任类、人才类保险产品。低空经济企业投保上述产品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本条款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第二条则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共保体资金池,鼓励保险机构组建服务前海的共保体,对参与共保体且低空保险业务赔付率超过100%的保险机构,按超出部分的50%给予风险损失补偿,每年最高补偿200万元。
这一“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的双重机制,本质上是将保险保障从单一责任险扩展到“全产业链”,涵盖研发失败、试飞事故、设备损坏及第三方责任等多元风险,旨在降低单点事故对企业造成的“毁灭性打击”。
第三条创新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前海低空经济人才贷、研发贷、低空产业集群贷等信用贷款产品,精准适配低空产业链关键环节融资需求。对信贷产品发生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给予50%的风险损失补偿,每家银行每年最高补偿30万元,本条每年最高补偿100万元。
第四条加大产业融资租赁支持力度,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工业无人机、农业无人机、eVTOL等融资租赁业务,对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业务,最高按上一年实际交易租赁合同金额的1%给予奖励,本条款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第五条则直指低空经济的长期资本供给,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前海低空经济企业,对基金管理企业按照上一年度新增实际投资金额的0.5%给予奖励;若被投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或在国内外主流证券交易所上市,均对应更高比例的阶梯式奖励,最高单笔可达50万至更高。
前海金融十二条还明确提出,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开立前海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利用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结算便利、自主选择在岸离岸汇率等功能,提高跨境研发合作、设备国际采购和销售、海外市场拓展等业务的资金收付与融通效率。这意味着“深圳造”低空装备在出海时将具备更加顺畅的资金调度能力——海外客户可以用更便利的币种和结算方式下单,企业在海外建设运维与培训基地、进行境外资金链管理时也将更为高效,前海有望成为“低空装备与解决方案”的跨境结算与融资中心。
前海金融十二条的最大亮点,在于它是国内首次为低空经济企业构建“从早期培育到上市退出”的全链条资本路径方案。
第一层:进入“专精特新”专板。措施依托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专门支持设立“前海低空经济专区”,创新推出“入板即贷”专项融资服务。“入板即贷”意味着企业一旦进入专板,即可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初创期缺抵押、缺信用记录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第二层:上市培育与辅导。措施鼓励面向低空经济企业开展上市培育、合规辅导及跨境资本服务,梯次衔接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更多低空经济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审核挂牌新三板。
第三层:港交所上市快速通道。措施明确指出,推动更多低空经济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审核挂牌新三板,探索与香港交易所建立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快速通道。
三层结构环环相扣——“专精特新”专板解决的是“如何被发现和信用积累”的入口问题;上市培育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衔接解决的是“如何长大”的发展路径问题;港交所快速通道解决的则是“如何退出”的终极通路问题。至此,一条从“专精特新”到IPO的全链条资本通道初步成型。

如果说前海金融十二条是一盘金融大棋,那么“探索与港交所建立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快速通道”就是这盘棋中最具想象力的落子。这项条款释放了至少三个重要信号。
信号一:上市路径从“单点突破”升级为“双向通道”。以往低空经济企业的资本路径较为单一——赴美上市门槛高、政策环境不确定,单纯依赖A股又面临盈利性门槛和时间周期。前海+港交所的组合,使得企业在A股和港股之间拥有更灵活的选择权。港股市场在国际化、机构投资者结构与合规经验方面,能够与低空企业的跨境业务形成天然互补。前海作为“跨境金融试验田”,有望通过制度创新缩短审核周期、提升信息披露与合规效率,真正形成“前海服务+港交所上市”的闭环。
信号二:股权与治理结构设计将被前置纳入企业规划。对准备IPO或后续轮融资的低空经济企业来说,这一政策安排意味着在设计股权结构、搭建境外法律架构、安排跨境资金时,可以更早把“前海+港交所”纳入顶层战略,避免后期调整造成的巨大成本。对投资机构而言,退出通道确定性的提升,有利于提高早期项目的估值水平与募资吸引力。
信号三:标杆示范效应显著。这条路径一旦跑通,将直接改变低空经济企业上市的游戏规则——企业不再需要在复杂的上市路径中独自摸索,而是可以沿着“专精特新专板→绿色通道挂牌→港交所快速通道”的清晰轨迹前进。更重要的是,前海是中国最具制度创新活力的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前海与港交所在跨境金融、互联互通方面已有良好的制度基础(如深港通、跨境理财通等)。基于这一制度基础设施进一步为特定行业“开绿灯”,极具示范性和复制推广价值,可能成为未来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跨境资本安排的样板。
前海金融十二条的出台,恰好踩在低空经济IPO热潮的节点上。
2026年以来,低空经济资本化进程全面提速。小鹏汇天已秘密递交港股IPO申请,获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作为联席保荐人,手握7000架“陆地航母”订单,IPO最早或于年内完成。沃飞长空核心机型AE200处于适航审定关键阶段,2026年2月完成近10亿元融资,创下开年低空经济最大单笔融资纪录,4月初即向四川证监局提交科创板IPO辅导备案,冲刺“A股低空经济第一股”。亿航智能作为全球首家盈利eVTOL企业,已递交纳斯达克转主板申请。行业整体方面,2025年10月至今,7家头部eVTOL企业完成11轮融资,2025年全赛道融资事件255起,同比大增71%。
在2026年1月证监会将低空经济纳入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之后,前海金融十二条进一步在“落地层”为低空经济企业提供制度性保障。政策顶层设计(“十五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新《民航法》7月实施)与区域金融创新(前海十二条)相互衔接,形成了上下贯通的支撑体系。
前海金融十二条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了一批金融工具和补贴,更在于它为低空经济这一战略新兴产业建立了一套“金融基础设施”——让低空企业“飞起来”有保险兜底,“走出去”有跨境金融保障,“成长起来”有清晰的上市退出路径。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前海与港交所携手打造的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快速通道,是深港金融合作从“互联互通”走向“产业深度融合”的关键一步。低空经济涉及跨境飞行、跨境数据、跨境资金等复杂要素,天然需要深港协同的制度设计。前海若能率先突破跨境监管瓶颈、实现合规信息的互认与审核流程的互信,其经验将直接推动大湾区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为更多跨境科技产业的资本安排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样本。
展望未来,随着金融十二条从征求意见稿走向落地实施,以及深港两地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化(包括跨境低空飞行路线规划、货物清关机制等关键议题的对接),万亿低空经济赛道的资本演进,值得持续关注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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