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现将深圳市2026年第十五批科技成果登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科交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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