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曾东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8 浏览次数:7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决定:
曾东槐同志聘任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聘期四年(从2026年3月2日至2030年3月1日),不再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陈奕耀同志聘任为深圳市宝安区弘雅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聘期四年(从2026年3月2日至2030年3月1日),不再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吴伟桐同志聘任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聘期四年(从2026年3月2日至2030年3月1日),不再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红树林外国语小学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请以上任职同志按规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我局备案。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8日